2025年11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指令 (EU) 2025/2364、 (EU) 2025/1802和(EU) 2025/2363,更新歐盟RoHS指令附件Ⅲ中關于鋼合金、鋁合金、銅合金、高熔點焊料、電氣電子元件玻璃陶瓷中的鉛豁免條款,該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即2025年12月11日。
修訂主要內容如下列表所示:
1. (EU) 2025/2364:關于鋼合金、鋁合金和銅合金豁免,RoHS指令附件Ⅲ更新第6(a)、6(a)-Ⅰ、6(b)、6(b)-Ⅰ、6(b)-Ⅱ和6(c))豁免條款:

'*豁免不適用于向公眾供應的電子電氣設備(EEE),如果該設備或其可接觸部分在正?;蚩深A見的使用條件下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但是,如果能同時證明以下情況,則適用豁免:
-此類EEE或其可接觸部分(無論是否有涂層)的鉛釋放率不超過每小時 0.05 μg/cm2(相當于0.05
μg/h)、
-對于有涂層的物品,涂層足以確保EEE在正常或可合理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至少兩年內不超過此釋放率。
就本腳注而言,如果EEE或其可觸及部分的單個尺寸小于5厘米,或其可拆卸或突出部分的尺寸小于5厘米,則認為該設備或其可觸及部分可被兒童放入口中'。
2.(EU) 2025/1802:關于高熔點焊料豁免,RoHS指令附件Ⅲ更新第7(a)豁免條款:

3.(EU) 2025/2363:關于電氣電子元件玻璃陶瓷豁免,RoHS指令更新附件Ⅲ第7(c)豁免條款:

綜上所述,歐盟于2025年底發布的這一系列RoHS修訂條例,標志著其對電子電氣設備中有害物質管控進入了更為精細和嚴格的新階段。相關企業務必高度重視,立即著手對產品與供應鏈進行徹底排查,并制定清晰的合規過渡策略,以確保業務持續符合歐盟法規要求。